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市直及功能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优化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结构,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律师协会联合组建“市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申请加入服务团的律师,须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恪守纪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上一年度执业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经验丰富,专业过硬: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3.热心公益,责任感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愿意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4.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主要职责
服务团成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市级管辖或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2.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
3.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业务研讨及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2.报名材料:《市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服务团报名表》(见附件,需所在律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报送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集本所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版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子版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子邮箱。
4.报送地址:日照市金融中心B座510房间;联系电话:8277627;联系人:樊华;电子邮箱rzsflyzzx@rz.shandong.cn
四、审核与公示
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律师协会将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市司法局官网及市律师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市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服务团”名录。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刑辩律师报名参与,共同推动我市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2.择优入库:本次组建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旨在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刑事法律援助队伍。
3.动态管理:服务团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差或不履行职责的成员,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清退出库。
附件:市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服务团报名表
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 日照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9日
附件:报名表
市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服务团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