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三)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业处分或其他纪律处分,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聘任范围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除外),各级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者,法律从业者,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基层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反映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提供监督线索;
(五)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申报
线上报名: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rizha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据实填写《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和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发送至rzsfzfjd@rz.shandong.cn,邮件标题须注明“申请担任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字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pdf版本。
线下报名:可将有关材料送至日照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609室。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15日。
(二)审核公示
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履历、职业操守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三)聘任
公示无异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颁发聘书。
五、聘任期限
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对不能遵守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予以解聘。
未尽事宜,请与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联系。
联系电话:8717267。
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