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单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一定的行业、区域代表性或影响力;
(五)具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或者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聘有法律顾问,能够按要求履职;
(六)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
(七)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向市司法局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本行业的执法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三)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配合问卷调查,提供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数据资料等;
(五)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设立程序
(一)申报
线上报名: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rizhao.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据实填写《日照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将申报表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rzsfzfjd@rz.shandong.cn,邮件标题须注明“申请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字样。
线下报名:可将有关材料送至日照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609室。
联系电话:8717267
申报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15日。
(二)审核公示
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审核本地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材料,择优确定拟选定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三)选定
公示无异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公布。
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系电话:8717267
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日